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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学校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0-12-15 15:13:46来源: 阅读数:
     

    学校各单位:

   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,结合学校实际,经学校研究,现将学校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  一、寒假及开学安排

    (一)学生:2021年1月1日至2月26日放假,2月27日至28日学生报到,3月1日(正月十八)正式上课。

    (二)专任教师:2021年1月1日至3日,元旦放假3天,1月4日(星期一)上班;1月9日至2月26日放假,2月27日(正月十六)正式上班。

    (三)管理人员、工勤人员:2021年1月1日至3日,元旦放假3天,1月4日(星期一)上班;1月13日至2月26日放假,2月27日(正月十六)正式上班。

    二、工作要求

    (一)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

   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;强化校园管控、做好师生健康监控,落实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;教育引导所属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,自觉加强防范意识,加强教职员工外出管理,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,原则上不去中、高风险地区。

    (二)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

    各单位放假前对师生进行一次法纪教育、疫情防控教育及安全知识教育,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,不断增强师生法纪意识和防护能力;加大放假前后校园及周边环境巡查力度,做好校园安全管控,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制度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    (三)统筹假期各项重点工作

    各单位根据《学校2021年寒假前后及寒假期间主要工作安排》,合理安排本学期收尾工作,组织学生安全离校;统筹好本部门各项工作和新学期相关准备工作,有序推进学校各项重点工作。

    (四)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

    各单位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安排,主要负责同志须保持通讯畅通,重大事项第一时间报告,并及时妥善处置;严格执行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,假期离孝,按规定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意后,向党政办公室报备。

    党政办公室

    2020年1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