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的使用和管理大礼堂,学工处团委特作出以下规定:
1、使用大礼堂需先登记,填写使用大礼堂登记表,并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
2、使用单位要注意消防安全,专人负责消防设备的使用,保证消费通道的畅通。
3、使用单位人员不得攀爬礼堂内的梯架。
4、使用完毕后,由使用单位负责清理大礼堂,如不清理,学工处团委将拒绝该单位下一次使用。
5、学工处团委将排专人管理礼堂的灯光、音响。其他单位不得擅自调试、使用灯光、音响。
6、不得在礼堂的幕布下粘贴装饰物,如污损幕布照价赔偿。
7、使用时注意管理好门窗、座椅,损坏内置设施照价赔偿。
学工处 团委
二OO七年二月三十日